2023年10月1日下午3点过,重庆高新区含谷派出所接到辖区李先生报警,称自己停放在含兴路路边电瓶车发生了自燃。接到报警后,民警立即驱车赶到现场查看情况。在现场,民警看到李先生蓝黑色的电瓶摩托车车身已被烧糊,原本覆盖在车上的紫色防尘罩也烧化了,一部分粘在车身上,一部分被救火的群众扯在一边。
民警现场仔细观察后发现,电瓶车放置电瓶的位置有一点损伤,但并不像是自燃的起火点。“有没有可能是人为点火的?”民警心理掠过一丝疑虑。为了核实清楚情况,民警随即返回派出所调取附近路段的公共监控进行查看。
经过查看监控,果然证实了民警的推测——这辆电瓶车无端起火并非自燃,而是有人人为点火。原来当天下午3点15分左右,一个看上去十来岁的小男孩进入含兴路路段监控画面,只见他一边把玩着手中的打火机,一边将打火机往路边停放的摩托车身上靠近。在“尝试”前面两台车都没事,直到他将点着的打火机靠近李先生的电瓶车时一下子出事了,李先生的电瓶车上覆盖的紫色防尘罩瞬间就被点燃,看到火光越来越大,小男孩被吓着了,他愣了一下,随即便一溜烟跑开了。
随后,民警通过调查明确了小男孩的身份信息并联系上其父亲。10月2日早上,男孩父亲徐大哥带着儿子来到派出所“自首”。在民警的询问下,孩子很快承认是自己玩火并点燃了电瓶车,民警对男孩进行了批评教育,男孩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。
听徐大哥说,他们两口子都是做蔬菜生意的,起早贪黑,小徐长期都是一个人在家,他们确实对孩子疏于管教和陪伴。民警也建议徐大哥一定要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。
最后,在民警的协助下,徐大哥和报警人李先生就赔偿事宜达成了一致。
民警提醒:广大家长朋友一定要加强对未成年孩子的监管,强化安全教育,避免引发类似安全事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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